賴清德最近公布司法院正、副院長及5名大法官提名人選,社會各界紛紛質疑,名單成員清一色是親綠、傾獨人士。其中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是民進黨國會改革釋憲案聲請方推薦的學者,惟賴清德之命是從,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是為賴清德競選總統時競總主任委員,而他更曾提出「一中兩國論」,這一份又獨、又綠的名單,無異是為了民進黨推動入聯,遂行法理台獨而準備。
第79屆聯合國大會9月10日將在紐約開議,雖然長年被拒於門外,民進黨政府今年也沒閒著,有關推動加入聯合國的策略主打3大訴求,第一個首要任務是「協助國際社會正確了解聯大第2758號決議」,強調該決議與台灣無關,中國無權在聯合國體系代表台灣。這是美國前駐聯合國大使海利來台參加凱達格蘭論壇時給賴政府的建議,要一直敲聯合國理事會的門。
政務次長田中光在「113年推動參與聯合國案新聞說明會」上就指出,要協助國際社會正確了解聯大第2758號決議,包括該決議並未提到台灣、與台灣無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權據以主張該決議確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以及中國無權在聯合國體系代表台灣。
賴清德也多次提過,中國不應該以聯大第2758號決議與「一中原則」的不當連結,企圖用來限縮台灣的國際參與並且建構中國武力犯台的法理依據。賴政府現在拿著「聯大第2758號決議」到處向國際喊冤,說「台灣」不在該決議文內,所以台灣就有權利參加聯合國遂行獨立的事實。如果按照這個邏輯,金門、馬祖也沒有在該決議文內,是不是金門馬祖也能參加聯合國各自宣布獨立呢?
事實上,大陸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不是只以「聯大第2758號決議」說事,而是「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這二份國際簽署文件。1941年12月,中國對日宣戰昭告各國,中國廢止包括《馬關條約》在內的一切涉及中日關係的條約、協定、合同,並將收復台灣。 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國政府發表的《開羅宣言》規定,日本應將所竊取於中國的土地(包括東北部、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
1945年,中美英三國共同簽署,後來又有蘇聯參加的《波茨坦公告》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並在《日本投降條款》中承諾「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 10月25日,中國收復台灣、澎湖列島、重新恢復對台灣行使主權。此後,台灣作為中國領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就未改變。
而「聯大第2758號決議」是決定了誰來代表「中國」,經過投票結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獲得壓倒性支持,才有「中華民國」外交部長憤而率團退出聯合國這件事,至此「中華民國」就無法再進入聯合國,所以賴政府把入聯訴求硬抝說「聯大第2758號決議」沒有提到台灣,所以台灣有權加入聯合國,不僅幼稚也無法讓聯合國其他國家所認同,因為「台灣」就不是一個國家名稱,賴清德根本是自欺欺人。
而賴清德也清楚,要改變世界各國認知的「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是不太可能,這是歷史文件也不容竄改,所以民進黨政府只能從法理台獨著手,從「中華民國憲法」去變戲法,從憲法條文裡面的「固有疆域」去挑骨頭,說憲法和法律並無明文列舉中華民國「固有疆域」的範圍,因此就玩起「有效管轄範圍」的文字遊戲,說中華民國領土僅限於「臺灣地區」、「臺澎金馬」,自絕於大陸本土之外,一旦形成慣用慣例,台灣就可以脫離「中國」了。但修憲太難,賴清德為了洗腦台灣民眾,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釋憲」了。
為了掌握「釋憲」的結果不會出錯,所以賴清德只能任人唯綠了,賴清德曾說,司法官應該是「人民的法官」、「全民的法官」,還說這份名單有四個核心價值,專業性、進步性、國際化、兼具理論與實務。但不知是他的心盲,還是人民的眼盲,這一份大法官名單何以有他所說的價值?司法院長提名人張文貞是「民主進步黨聲請國會改革法案所指定之鑑定人」,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則是「賴清德競選總統時之競總主任委員」,這就已經告訴世人,司法是我民進黨開的,第一步起走,司法就已經成為民進黨的御前卒、報馬仔了。
可以確認的是,這些賴友友大法官,將來必然是對賴皇唯命是從,針對國會改革的釋憲案、固有疆域釋憲案,也必然依照賴清德的意志來走,也就是說,盡管在野力量在怎麼努力想要改革國會、改革司法,都只能如一縷輕煙消散無影,中華民國的司法獨立貞操只能繼續在民進黨的禁臠下毫無尊嚴的任人唾罵。而最驚悚的是,這些大法官又綠又獨,中華民國憲法更可能讓這些人翻雲覆雨,把台灣帶向戰爭了。
司法是維持社會秩序最後一道防線,司法能獨立,審判才不受政治干擾,政治才會清明,社會安全才會受到保障,否則司法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司法成為掌權者對付及剷除敵對的利器,而對同黨的包容包庇,黨同伐異,以致朝綱敗壞、社會價值觀混亂,最後導致社會秩序崩潰,老百姓的生命及財產不能得到保障,所以人類先賢才倡導司法要獨立,審判不受干擾,為惡者受法律制裁,善良者不含冤受罰,建立一個政治清明社會公平治安良好的社會。
我們人類社會如何才能真正達到司法獨立,審判不受干擾,在政治體制上,有所謂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獨立,在大方向上,表面上各司其職互不干擾,而實際上,司法方面的人士安排常受行政權的擺佈,以致司法權常受行政的制肘干擾,依我國憲法的規定,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通過任命之,如立法院由執政黨掌控多數,總統必然任命親執政黨的人,立法院也照單全收,而後司法院的運作,當然會受到提名所屬執政黨的指示,而喪失司法獨立性,這種現象在全世界很普遍,要矯正這種弊端,唯有從司法體系自治著手,及司法體系內部推舉在由立法院通過任命之,而法官及檢察官應由司法體系制訂辦法選拔及任命,升遷亦同,行政單位不能干涉司法單位的人事任命及升遷,如此行政單位便不能干涉司法,審判時行政單位亦不能干擾,總之,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由司法單位推舉,經立法院通過任命外,司法體系應制訂自治辦法,以達司法真正獨立。
司法獨立,審判不受干擾,除體制外,人的因素亦很重要,司法審判本身是人在執行神的工作,所以審判要正確,為惡者應受法律懲罰,善良者應受保護,含冤者獲得申冤,為了達到這個標準,司法單位應制訂法官及檢察官的自律規定,法官及檢察官應超黨派,作為社會秩序最後的維護者,老百姓才能過著安居樂業的生活。
反觀自民進黨成立後,有三位當總統執政,掌控台灣的命脈,第一位陳水扁被控貪腐,現在保外救醫,開直播到處趴趴走,第二位蔡英文執政八年,其論文及教職資格審查資料被列為最高機密,30年不敢見人,高端、疫苗快篩採購案、超思等案,資料亦列高度機密,30年不敢見陽光,我們引用王義川的話「用膝蓋便可知其貓膩」,高端及超思等案誰被指控,現在檢查單位卻把他安排在冷氣房裡安然睡覺,不知何時才能睡醒,而非民進黨者,卻速審速決,蔡英文是學法的人,司法公平正義的象徵「天秤」被摔成滿地碎片,現在的賴清德雖標榜肅貪,一上台就便對有可能與其爭鬥大位的同黨鄭文燦下手,柯文哲亦是將來可能與其爭大位的人,因京華城弊案現在亦淪為階下囚,而其本命區台南所發生的諸多弊端,要嘛判無罪,如議長買票案,光電、爐渣及槍擊案,能拖便拖,黨同伐異非常明顯。
本次司法正副院長及大法官提名,一片綠油油令社會譁然,社會期待他們秉著良知,能為社會提出良策,或只為民進黨的政策護航,社會心裡有數,我們還是期待他們能為司法樹立典範,維持司法獨立而努力。